出處:聯合報|詹文男|數位轉型學院院長、台大商學研究所兼任教授
設立多個「長」的確有其優點,但也需考慮其可能帶來的挑戰
前些日子與愛開玩笑的老吳教授餐敘,教學超過半世紀,但仍然活力十足,有如老頑童的他跟我們說,學校頒贈一個名譽教授的頭銜給他,讓他深自反省了好一陣子,是否未獲頒之前沒有名譽?所以才要頒個名譽教授給他?
這當然是他老人家的玩笑話,不過若依照「沒有XX,就要加XX」這個邏輯推演,就可以理解為何老一輩的人常說:命中缺水,名字就要加三點水。缺木,名字中就要有個木。同理可證,公司缺乏對企業倫理的重視,就設個倫理長(Chief Ethics Officer),希望加強重視道德監督,就設個道德長。一時之間,現在的公司除了常見的CEO執行長(Chief Executive Officer),COO營運長(Chief Operation Officer)之外,各類的CXO突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,令人眼花撩亂。
不說別的,就以筆者較為熟悉的領域為例,早期因為資訊科技的重要性,各大企業都會設置所謂CIO資訊長(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),而隨著數位科技的進步與重要性日增,看來只有資訊還不夠,就出現CDO數位長(Chief Digital Officer)、CTO技術長(Chief Technology Officer)、CDO數據長(Chief Data Officer)。而為了因應ESG發展上的需要,各公司也開始設立CSO永續長(Chief Sustainable Officer)。
若再加上企業原有的財務長(Chief Financial Officer)、研發長(CRDO)……